在上篇文章《当你遇见不符合,你正视它了吗?》👈中我们提到,审核组给企业开不符合项的核心目的是通过系统性问题管理推动企业的持续改进。所以,有不符合不可怕,学会正确处理不符合,才是体系运行的法宝!
文章最后也给大家留下了问题进行讨论:不符合到底怎么开?事实描述应该怎么写?依据从哪里来?你的判定是否正确?……今天我就将大家讨论的结果进行总结。
五个关键点
开具不符合需遵循“清晰、准确、可追溯”原则,确保问题被完整记录并推动整改,写不符合报告以下五点很关键:
1. 基本信息:记录编号(便于追溯)、发现日期、发现部门/地点、发现人、涉及的过程/活动(如“生产车间A线产品检验”“采购部供应商资质审核”等)。
2. 不符合描述:客观、具体描述事实,避免主观判断,需关联“要求”与“实际情况”。
例:“根据《采购控制程序》4.2条要求,供应商需进行调查评价,评审合格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才可开始采购。但2025年8月采购的PVC原材料的供应商,未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附采购订单号:CG20250808)”。
3. 不符合依据:明确引用的“标准条款”,如“不符合ISO9001:2015 8.4.1 条款”。
4. 不符合类型:标注“严重不符合”或“一般不符合”(参考文章《当你遇见不符合,你正视它了吗?》👈中关于不符合的定义)。
5. 相关证据:必要时,附支撑材料,如不合格品照片、缺失的记录复印件、客户投诉单、检测报告异常页等,确保事实可验证。
当我们明确了以上五点信息后,就要把它们写成不符合项报告了,不符合项报告的描述通常采用“三段论”的方式来撰写,这种方式可以使不符合项的描述更加清晰、准确、有说服力。
以下是三段论的具体构成及示例:
例1
规定/依据:根据《采购控制程序》XX-QP-01的4.2条要求,供应商需进行调查评价,评审合格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后才可开始采购。
事实描述:现场审核发现2025年8月采购订单号:CG20240308中采购的pvc原料的供应商是深圳市XX塑胶原料有限公司,此供应商未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判定:上述事实不符合 GB/T 9001-2016 IDT ISO9001:2015第第 8.4.1 条款的 组织应基于外部供方按照要求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的能力,确定并实施对外部供方的评价、选择、绩效监视以及再评价的准则 的规定。
例2
规定/依据:组织制定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XX-MG-014,规定行政部需对消防栓进行定期点检,确保能正常使用。
事实描述:现场审核发现在生产车间1号1.25卧式自动组装机和3号1.25卧式自动组装机中间配置了消防栓,消防栓的检查记录卡显示:点检日期截止至2024年06月11日。未能提供2024年07月至2025年04月的检查证据。
判定:上述事实不符合 GB/T 24001-2016 IDT ISO14001:2015 第 8.1条款的组织应建立、实施、控制并保持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实施6.1和6.2所识别的措施所需的过程,通过按照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的规定。
例3
规定/依据:文件编号为XX-QESP-018《危险源识别与评价程序》5.1规定对危险源的识别结合以下事项展开:a)公司常规的活动
事实描述: 现场审核时发现,模组装配工人正在使用的手持电工工具进行作业,《危险源清单及风险评价表》未识别触电风险,受审核方也未对手持电动工具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判定:上述事实不符合 GB/T 45001-2020 第 6.1.2.1条款的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用于持续和主动的危险源辨识的过程。该过程必须考虑(但不限于):b)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和状况的规定。
有人会问:老师,我不知道我的判定是否正确怎么办?
不符合判定的准确性并非绝对,取决于判定过程中“依据的明确性、事实的客观性、判定人的专业性”三个核心因素,满足这三点则判定准确性高,反之则易出现偏差。具体影响准确性的关键场景如下:
▶ 准确判定的前提:当判定依据(如ISO9001标准条款、公司程序文件)清晰无歧义,且能收集到客观证据(如缺失的记录、不合格品检测报告),同时判定人熟悉标准和行业时,判定结果通常准确。例如,“未按《成品检验规程》做外观检测”,有明确文件依据和未填写的检验记录作为证据,判定结果无争议。
▶ 可能不准确的情况:若依据模糊(如文件未明确“供应商审核频率”)、事实描述主观(如“员工操作不规范”未说明具体违规点),或判定人对标准理解有误(如混淆“纠正”与“纠正措施”),则可能导致判定偏差,甚至出现“误判”(将合规情况判定为不符合)或“漏判”(未识别出实际存在的不符合)。
因此,为确保判定准确,通常会要求判定过程“有明确依据、有客观证据、有审核复核环节”(如不符合报告需经审核组长复核),减少主观因素干扰。
关于不符合项
你还有哪些问题和疑惑?
欢迎大家一起讨论!